“警虎”邓恢林、龚道安、刘新云,有最新消息。
9月21日,央视新闻先后发布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3人受贿案一审宣判的消息。
其中,邓恢林获刑15年、龚道安被判无期、刘新云获刑14年。
政东方注意到,邓恢林、龚道安、刘新云都曾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且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从时间上看,3人敛财均超过20年。
邓恢林,敛财从副处级开始
先看邓恢林。
公开资料显示,邓恢林,1965年3月出生,今年57岁,湖北武汉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1年,16岁的邓恢林进入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学习,毕业后长期在湖北工作,曾任职于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经济委员会等单位。
2009年,邓恢林获任宜昌市副市长,次年跻身宜昌市委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自此进入政法系统。
2014年10月,邓恢林离开宜昌,升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并明确为正厅长级。仅仅8个月后,他职务再次变动,调往中央政法委工作。
2017年7月,邓恢林空降重庆,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等职,次年1月获任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在重庆工作了近3年后,2020年6月14日,邓恢林被官宣落马。
2021年1月,邓恢林被“双开”。通报称,邓恢林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最新通报揭示了邓恢林的贪腐之路,他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一直在敛财,职务上从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开始,一直到在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上落马,前后共21年之久。
法院审理查明,邓恢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特殊号段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
法院认定,邓恢林具有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邓恢林身上有两个重要标签。
一是,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在他之前连续两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何挺、王立军,均是任上被查。
二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中披露,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的政治团伙成员有:
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
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
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
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
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
中纪委网站曾点名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报道称,为了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孙力军与傅政华、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等人“形成利益集团”,沆瀣一气,大搞权权、权钱、权色交易。
此外,9月1日被双开的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也是孙力军团伙的一员。
通报称,他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邓恢林则是第一个被宣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龚道安,落马前还在收钱
龚道安是第二个被宣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公开资料显示,龚道安,1964年11月生,今年58岁,湖南澧县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高级工程师。
和邓恢林一样,早年间,龚道安也在湖北工作,曾任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等职。
2009年6月,龚道安在担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时,咸宁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赌资约500亿元、涉赌人员数万人的赌博案,轰动一时。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之后龚道安仕途迎来转折点,2010年11月,他直升入京出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两年后任局长。
2017年6月,龚道安“空降”上海,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次年1月获任上海市副市长。
落马前,龚道安超半月未见公开报道。
他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20年7月31日。据《解放日报》报道,当天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龚道安参会。2020年8月18日,龚道安落马。
2021年2月10日,龚道安被“双开”。通报称,龚道安丧失政治原则,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造成严重政治危害和恶劣政治影响。
据专题片《零容忍》披露,2010年,龚道安在全国地市公安局长培训班上,进入了孙力军视野,并成为孙力军“小圈子”成员。此后,他不仅自己为孙力军效命,还帮孙力军经营充实“小圈子”,向孙力军推荐了邓恢林(时任宜昌市公安局局长)。
最新通报显示,龚道安和邓恢林一样,敛财首站也是在湖北。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龚道安从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开始,一直到担任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被查,前后21年间,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
换句话说,落马前一个月,龚道安还在收钱。
法院认为,龚道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依法应当从严惩处。遂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刘新云获刑14年
刘新云是第三个被宣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公开资料显示,刘新云,1962年9月生,今年60岁。
刘新云曾在山东省、公安部工作。2018年1月,履新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4月落马,去年8月被“双开”。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新云利用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3万余元。
法院认为,刘新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其滥用职权犯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截至目前,除邓恢林、龚道安、刘新云和刚刚被“双开”的刘彦平外,孙力军政治团伙其他成员的最新情况为:
孙力军案一审开庭,其被控受贿6.46亿余元;
傅政华案一审开庭,其被控受贿1.17亿余元;
王立科案一审开庭,其被控受贿4.4亿余元,多次向孙力军等人行贿9731万余元。
来源:政东方
来源:广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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