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综合新华社 湖南高院 最高人民法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向慧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5月1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向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向慧上诉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向慧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向慧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此前报道
5月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友、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1月12日,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因为拒绝同乡向某“打招呼”的请托,惨遭杀害。向某于12日被警方刑拘。18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向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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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用生命捍卫法治信仰,追忆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作者/帅标)
“她是一名办案有温度、调解有方法的好法官。”
“她不畏权贵、公平正义,让我不会对社会有黑暗感。”
“她的离世,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损失、是人民追求公平正义的损失。”
……
3月23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集中采访座谈会上,大家谈及与她相处的点滴,都不禁对她的逝世感到痛心和惋惜。
今年1月12日,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
日前,人社部、最高法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湖南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她用法治信仰引领人生选择
“党以如此博大的胸怀关怀爱护每一个中华儿女,我们拿什么回报党?我决心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为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而牺牲也是值得的、应该的。”
她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大学本科毕业后,已在湖南吉首大学执教的周春梅念念不忘自己的法官梦想,攻读民商法硕士后以公开招录第一名的成绩考到湖南高院。2005年,周春梅进入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从此她将全部青春和生命奉献给了审判事业。
她曾在裁判文书制作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据同事回忆,她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案件中,即使是非常简单的民事纠纷,也在庭前认真做好审判预案,遇到疑难问题就和大家深入探讨,常常刨根问底,不把案件研究明白绝不罢休。她把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作为统领案件审理的方向指引与力量源泉。
她用生命捍卫公平正义
在周春梅的电脑桌面壁纸上有几个醒目大字——“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在大家眼中,她是好同事、好朋友、好妻子、好母亲。但在办案当中、在法律面前,她却总是刚正不阿、一丝不苟。
湖南高院审监庭一庭庭长伍斐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面对打招呼、找关系的请托,周春梅从来都是严词拒绝,当事人想方设法拉拢她,对她施压甚至是人身威胁,她始终不为所动。
周春梅老家不少人知道她“在省里的法院当法官”,为此她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家里的门”。到法院工作以来,她从未办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
向某与周春梅是高中及大学校友,其与所在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进入诉讼后,要求周春梅帮忙打招呼,而她以法院禁止过问他人所办案件为由,多次断然拒绝。因多次打招呼被拒,向某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将其残忍杀害。
湖南省高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周春梅以实际行动乃至生命坚守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多年来,司法公正的基因早已浸润周春梅同志的灵魂血脉,她不惜用鲜血捍卫内心坚守的原则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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