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是区别共同债务的一个法律概念,通常在涉及夫妻关系的借款纠纷中出现。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个人财产范围作出约定,而夫妻也可就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进行约定。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确定债务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会对债权人主张债权时有比较大的影响。
1、债权人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则无权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其配偶主张债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的,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债权人在借钱给他人时,需要明确该笔债务是属于其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以免在还款期届满后无法拿回借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责任主体不同
1、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夫妻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中的任一人。
“夫妻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或妻任何一方追偿;清偿人承担清偿责任后对内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向另一方追偿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据此可知,夫妻内部的债务约定,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能够有效避免夫妻双方以内部约定为由损害善意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2、个人债务的责任主体为个人。
从法理上讲,个人债务是个人对其财产管理、使用、处分而产生的债务,理应由个人对外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只是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一旦成立,就判决由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债务性质不同
1、“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人身和财产的双重性质,对外是连带债务,”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向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全部或部分债权,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的清偿都将导致债务的消灭,任何一方清偿后可以按照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个人债务是个人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产生的,原因具有多样性,理应由个人履行还款义务,对外则是不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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