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知识 > 强奸罪的性质

强奸罪的性质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09-03 10:11:51
  一、什么是强奸罪
 
  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例如2018年8月6日,印度通过刑法修正案,规定强奸12岁以下幼女最高可判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强奸罪的性质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三、在我国强奸罪刑罚是怎样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ache
Processed in 0.007068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