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 广州市南沙区嫌疑人谭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成功取保候审

广州市南沙区嫌疑人谭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成功取保候审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07-16 16:10:29

犯罪嫌疑人谭某,男, 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为广州市南沙区X街X号X房。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7年7月12日被南沙区公安分局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并被羁押于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

2017年7月27日,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指派卿爱国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谭某的辩护人。辩护人卿爱国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与家属沟通,依法多次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查阅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认为本案嫌疑人谭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及时向办案单位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具体理由如下:

1、犯罪嫌疑人谭某获利数额明显较少,法律意识淡薄,只为谋求生计,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2、犯罪嫌疑人谭某涉嫌犯罪持续时间短;3、犯罪嫌疑人谭某的行为无论从其非法经营的数额或是违法所得数额,亦是涉案持续时间,都未达刑法所规定的情节严重;4、犯罪嫌疑人谭某一贯表现良好,遵纪守法,无前科;5、犯罪嫌疑人谭某家庭困难,家中有小孩需要抚养,需要其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同时彰显法律人文情怀。6、指挥谭某获利30万元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7年8月12日,广州市南沙区公安分局通过审查该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本案犯罪嫌疑人谭某依法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于当日释放了犯罪嫌疑人谭某。次日谭某本人及家属对卿爱国律师特地表示了感谢,感谢其依法维护了谭某的合法权利,在谭某拘留期间对谭某的关怀及其对家属的安慰!卿爱国律师也对谭某及其家属再三提醒了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并表示其所做工作都是律师的本职与责任,能为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也是深感欣慰,希望其以后好好改造,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总部) 

卿爱国主任:139-2233-1600  

网址1:www.qinaiguo.com

网址2:www.zhongzels.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56号汇金中心1603-1606室(金融城,地铁5号线科韵路站B出口往东150米)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增城分所  

电话: 139-2233-6248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大道北18--20号(增城看守所正对面)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白云分所

电话:139-2233-0179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庆槎路后岗北街2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广州市第三看守所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ache
Processed in 0.008660 Second.